關于申報2023年湖南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后補助項目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財政局,省直管試點縣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財政局,國家高新區(qū)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屬本科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打好科技創(chuàng)新攻堅仗決策部署,按照創(chuàng)新成果轉化攻堅行動計劃要求,依據(jù)國家和省有關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結合《湖南省財政支持企業(yè)科技創(chuàng)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辦發(fā)〔2022〕53號)文件精神,現(xiàn)組織申報2023年湖南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后補助項目(以下簡稱成果轉化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一)技術成果交易類
1.企業(yè)委托高??蒲性核_展技術研發(fā)補助。對企業(yè)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實施的技術研發(fā)項目,按企業(yè)登記備案技術合同(技術開發(fā)、轉讓、許可合同,合同技術交易額40萬元以上)2022年度實際支付研發(fā)項目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yè)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補助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不予補助)。
2.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補助。對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將本單位的科技成果在湘進行轉移轉化、成效顯著,并簽訂技術合同的,綜合考慮其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2022年度實際到賬技術交易額(高等院校:已登記技術合同2022年內累計到賬金額2000萬以上;科研院所:已登記技術合同2022年內累計到賬金額1000萬以上),擇優(yōu)補助。
3.科技服務機構補助。對促成技術成果交易的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和科技中介機構,綜合其2022年度促成技術成果交易、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各類科技服務活動的成效,擇優(yōu)補助。
(二)成果轉化服務體系類
4.技術合同登記點補助。對2022年度,受托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科技成果登記服務,且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登記點,綜合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開展情況(登記總份數(shù)、技術合同成交額及同比增長情況)、科技成果登記工作開展情況(登記總成果數(shù)、應用成果數(shù)量情況等)予以補助。
5.成果轉化服務平臺補助。對省科技廳認定且運營滿一年的瀟湘科技要素大市場分市場(工作站),根據(jù)2022年度績效評價結果予以補助。
同時承擔分市場和登記點工作的單位,按第5項填報,提交材料包含第4項的內容,補助金額兩項相加。
二、申報條件
1.在湖南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企事業(yè)單位。
2.申報技術成果交易類的單位,技術交易雙方不存在關聯(lián)交易。
申報登記點補助的單位,應是其所在地科技行政部門科技成果登記或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等事務性工作委托下放單位。
3.無科研誠信不良記錄。
三、申報材料
(一)技術成果交易類
1.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后補助項目(技術成果交易類)申報表;
2.技術合同及認定登記證明書掃描件(技術合同超過三項的應附項目匯總表并加蓋公章);
3.發(fā)票和銀行進賬單(銀行付款憑證)掃描件;
4.非關聯(lián)交易承諾書;
5.申報科技服務機構的,需提供本機構2022年度促成技術交易(需提供與技術供方或需方簽訂的委托服務協(xié)議或經登記的技術中介合同)、促成技術投融資,組織參與技術供需(投融資)對接活動、組織技術成果路演活動、組織開展技術轉移培訓活動等佐證材料;
6.單位誠信承諾書。
(二)成果轉化服務體系類
1.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后補助項目(成果轉化服務體系類)申報表;
2.要素分市場(工作站)運營機構,需提供本機構2022年度考核評價材料;
3.單位誠信承諾書。
四、申報、推薦時間和流程
(一)申報推薦時間
項目實行常年申報受理,集中評審;2023年度網(wǎng)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6日18:00,推薦單位系統(tǒng)推薦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推薦文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系統(tǒng)推薦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寄送至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以寄出時間為準)。
(二)申報流程
1.申報方式。為減輕項目申報單位和科研人員負擔,項目申報采取網(wǎng)絡在線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陸湖南省科技廳門戶網(wǎng)站(http://kjt.hunan.gov.cn),進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科管系統(tǒng)”)進行在線申報并提交申報材料(在線注冊、申報及推薦操作具體流程詳見信息系統(tǒng)首頁“系統(tǒng)使用說明”),不需要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2.推薦方式。各推薦單位按照歸口管理和屬地管理原則,對照本通知要求,通過“科管系統(tǒng)”在線完成項目申報推薦,并出具推薦文件。
市州項目(不含省直管試點縣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審,會同市州財政局匯總,聯(lián)合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省直部門、中央駐湘高校和科研機構(在湘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科研機構)、省屬本科院校等推薦的項目,由推薦單位初審匯總后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3.申報單位或申報人按項目申報通知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確保所申報項目資料真實、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包裝或申報。項目推薦單位應強化主動服務,加強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規(guī)性的審核把關。
五、咨詢方式
省科技廳成果與區(qū)域處 0731-88988515
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 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統(tǒng)技術支持 0731-88988619
郵寄地址:長沙市岳麓區(qū)岳麓大道233號科技大廈六樓602室,郵編:410013
附件:2-1.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后補助項目(技術成果交易類)申報表
2-2.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后補助項目(成果轉化服務體系類)申報表
2-3.單位誠信承諾書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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